一、拍賣公司注冊所需材料及條件1、申請報告(原件);
2、各地市經濟委員會的批準文件;
3、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董事會決議;4、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驗收意見書;5、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6、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由各地市公證處出具的資質證明公證文書;7、經營負責人的《**市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治安業務培訓證》;8、房屋產(使用)權或經營場地的合法使用證明;9、經營場地內部設施平面圖和文字說明;10、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
11、中外合資、合作和外商獨資開設的單位還須提供外資委的批準文書,并填寫《外方人員情況登記表》。
12、經營拍賣單位還須提供各地市拍賣行業協會頒發的實習拍賣師執業聘用證書或拍賣執業證書(二名以上)。
二、拍賣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最低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人民幣,如果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的,則應當有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并應有具有文物拍賣專業知識的人員。
解決時間:2021-08-24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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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公司名稱;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注冊地址性質為辦公);
(四)有兩名級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
(五)符合商務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2.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文物拍賣!
1.設立文物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公司名稱;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注冊地址性質為辦公);
(四)其中至少有五名專家;
(五)符合商務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2.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專家執業資格證書相關資質證明;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普通拍賣(前置審批)
1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公司名稱;
(二)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注冊資金;
(三)辦公場所(注冊地址產權性質為“商業”);
(四)一名是拍賣師,兩名拍賣從業資格的人員;
(五)符合商務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文物拍賣(后置審批).設立文物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二)有自己的公司;
(三)至少有五名專家;
(四)符合商務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外資拍賣公司注冊【申請條件】
1、鼓勵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先進的拍賣技術和經營管理經驗、廣泛的國際拍賣營銷網絡的外國投資者注冊外商投資拍賣公司;
2、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5、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6、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7、符合商務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8、符合外商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9、外商投資拍賣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在中西部注冊外商投資拍賣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四十年。
外資拍賣公司注冊【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拍賣業務規則;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5、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
6、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7、合同、章程(外資拍賣公司只報送章程)及其附件等;
8、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登記注冊證明(復印件);
9、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
10、中國投資者擬投入到中外合資、合作拍賣公司的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
11、擬注冊外商投資拍賣公司董事會成員名單及投資各方董事委派書。
12、外商投資拍賣公司注冊分公司,申請人除提交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公司驗資報告。
13、商務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外資拍賣公司注冊【許可程序】
1、報商務部批準,商務部應自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于批準注冊的,頒發外商投資公司批準證書和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對于不批準的,應說明原因。
2、商務部對外商投資拍賣公司及分公司注冊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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