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不可以,一旦轉讓出去不可再使用相關資料,首先此時公司的所有證照和印章都已交由收購方,賣方沒有可繼續使用的公司相關材料;
其次公司交易是連同公司企業法人和股權一并過戶給收購方的,轉讓過程雙方已簽署公司轉讓合同,并經過稅務局——工商局——銀行等一系列的變更,完成所有合法程序,賣方如果通過其它方式或方法繼續使用原公司,則必然觸犯相關法律法規。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后續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撥打400-165-9298,致電聯貝財稅問小編
引用資料:商標轉讓(感恩季)
解決時間:2022-01-0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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