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注銷后會計憑證依法該如何處理?
答:《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注銷后,會計憑證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保管至期滿后按照相關規定銷毀。
引用資料:簡易注銷沒那么容易 你符合這兩個條件嗎
解決時間:2022-03-2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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