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權激勵?股權激勵屬于全面薪酬激勵中的一種,在介紹股權激勵前,我們需要先了解全面薪酬激勵,然后再來看股權激勵的概念。
“全面薪酬”的概念源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美國,現在已經變成實際工作中流行的薪酬支付方式。全面薪酬分成“外在”的和“內在”的兩大類:“外在”的薪酬主要是指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貨幣性價值,以及公司支付的其他各種貨幣性的開支,如基本工資、獎金、股票期權、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住房津貼、公司配車等;“內在”的薪酬則是指那些給員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貨幣形式表現的各種獎勵價值,如對工作的滿意度、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種順手的工具、培訓的機會、提高個人名望的機會、吸引人的公司文化、相互配合的工作環境,以及公司對個人的表彰、謝意等。
相對于傳統薪酬模式,全面薪酬有很多優勢:第一,企業可以根據員工需求的差異化特質提供不同的薪酬組合,既可將有限的資源最大化地轉化為員工價值,又有助于降低企業的人工成本;第二,全面薪酬模式將多種激勵方式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可以適時地調整貨幣薪酬與非貨幣薪酬之間的比例關系,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組織變革或在一定程度上引導員工的行為。
圖1-1全面薪酬激勵單元與要素譜系圖
如圖1-1所示,股權激勵屬于全面薪酬激勵中的中長期激勵,簡單來說就是以股權為標的的激勵形式。具體而言,是指公司將本公司的股票或者股權性權益通過締結契約的形式授予激勵對象,以促使激勵對象從產權角度出發發揮積極價值,從而實現公司價值提升和治理結構完善的目的。
股權激勵有兩個特征:
1.以股權為載體
股權激勵以股權為載體,激勵對象通過獲得附著在股權上的權益獲得激勵,表現為:通過獲得股票,從而獲得公司控制權、投票權等管理權益,以及因此產生的榮譽感等心理權益;通過約定的股權權益,實現直接貨幣性收入等形式的權益。
2.以契約為形式
股權激勵需在法律框架下,通過公司和激勵對象協商、制定契約并執行。契約結構是其重要內容,股權激勵契約包含了激勵標的、激勵對象、激勵方式、激勵時間、激勵程度或數量、激勵標的價格等一系列要素;股權激勵的實施包含設計、談判、運作、管理、修訂等系列動態過程。
股權激勵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得到了蓬勃的發展,它在促進公司價值創造、推進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股權激勵尤其是股票期權被認為是美國新經濟的推動器。在我國,資本市場正處于制度建設時期,公司股權激勵制度作為最重要的長期激勵機制越來越受到重視。我國有關高管層股權激勵的實踐始于1993年深圳萬科的初試,1997年之后,上海、北京等地的企業也紛紛進行了嘗試。
解決時間:2022-03-2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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