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應納稅額為零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能否結轉下期抵減?
可以抵扣,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應按照現行規定計算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以下稱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后,區分以下情形加計抵減: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3.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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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2022-06-27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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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國家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享受增值稅進項加計10%抵減稅額,加計抵減稅額直接抵扣當期銷項稅額,如果有結余,加計抵減數額直接結轉到下期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