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權利人為什么會失去商標專用權?注冊商標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是商標使用的一般原則,商標注冊是商標權人申請保護其商標權利的公告和宣示,因此,他人必須尊重注冊權人對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從而有效地維護商標使用的秩序,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但是,在保護商標權利人商標專用權的同時,該權利的保護不得損害既存的其他合法權利,否則,法律就在鼓勵欺詐即惡意搶注和破壞既有的權利秩序。
而在先權利人,其本可以在使用商標之前或者使用的同時申請商標注冊而保護自己對商標的獨享權利,但其沒有很好地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而讓他人先申請注冊了與自己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而且在商標權人申請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在先使用人還有多次補救的機會,如對申請人的商標的異議,以及在商標權人獲得商標的一定時間內的撤銷權,但其都沒有很好地行使,這樣他人獲得了商標專用權,其就要為自己的過失承擔相應的后果,這就是其只能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使用原來的商品或服務標識,而不能擴大使用范圍。
引用資料:個人注冊虹口商標與企業(yè)注冊商標的區(qū)別
解決時間:2022-07-17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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