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是商業領域資本融|合的常見方式,企業出于利益和戰略考慮,將多家公司重新組合,以期達到其商業目的。但并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隨意合并的,我國法律有著明確規定。那么公司合并的條件是什么呢?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須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存在為前提。
2.應按一定的法定程序進行,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權利義務的變更,而且關涉到與這些公司有相關權利義務的民事主體的利益。
3.合并的結果是多個公司合成一個公司,原有的公司主體資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從而生成一個全新的主體,也可能是其中一個主體資格保留,其余主體均喪失獨立的法律人格。
4.是一種獨特的合同行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諸如協商、自愿及合意等條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
(1)需要以書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國家還要求需要公證,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訂立要求更嚴的授權,即需經公司的股東會以特殊表決程序作出表決。
(2)合同標的不是普通的財產轉移,而是內容復雜的債權債務的混合轉移或重新組合。
(3)突破了傳統民法中"契約專有"的原則,公司合并合同的權利義務的實現影響到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國家的公司法明確規定此種合同不適用民法典中的契約規則。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合并各方公司股東會的決議;股東會決議的內容應包括與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資產合并的基準日。
4.合并協議;合并協議的內容一般應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評估后凈資產數額、注冊資本和股東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和具體方案,股 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冊資本和股東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職工安置辦法,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等。
5.驗資報告和合并后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報紙上登載合并公告一次的證明。
8.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說明;說明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并公司合并基準日資產、負債情況,在申請登記時上述債務是否已落實擔保或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公司承諾不會因合并而對任何債權人造成損害等。
9.合并后新公司股東會的決議。
10.新增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和《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
11.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辦理注銷登記的證明。
12.合并各方或一方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提交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13.營業執照。公司合并同時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還應按《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證件。
14.合并涉及國有、集體產權變動的,應經評估后出示評估報告和批準文件,并參照評估后批準的價格辦理變更手續。
以上就是聯貝為*講解的內容,如果您遇到了難點問題或者您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或者您還想了解相關資訊可以與我司取得聯系,不論您是要進行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等業務都可以咨詢聯貝,我司有一批經驗豐富的團隊,將為您提供貼心的服務,讓您放心且安心。我們能給創業者完善的服務和疑難解答,在您的經營道路上,我們一路同行。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