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冊對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規定,哪些人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根據公司注冊法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得投資設立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如果曾經設立過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沒有正常年檢或稅務變非正常戶的,也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 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 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有其他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5) 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
(6)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 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 有法律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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