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是指通過科學技術或者科學發明在新領域中的發展,或者在原有領域中革新似的運作。在界定高新技術產業范圍的基礎上,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概念問題可以從2016 年國家修訂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來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是指在國家頒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居民企業,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
我們都知道,高新技術企業認證過程中,科技成果轉化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條件,所以怎么證明科技成果轉化是非常重要的,那證明高新技術去也科技成果轉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本文給*整理了一下,僅供*參考。
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主要有以下7類材料:
1、專利、軟件著作權、版權、國家和行業標準等;
2、科技成果鑒定報告、科技成果獎勵證書、項目和產品驗收證書、新產品證書等;
3、產品檢測報告、軟件測評報告、產品認證報告等;
4、技術評估報告、查新報告等;
5、用戶使用報告、客戶反饋意見等;
6、產品合同及技術服務合同(有具體技術指標要求);
7、樣品、樣機。
根據《工作指引》的評價規定,近3年成果轉化達15項以上的可得高分。申請高新認定企業在準備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時,建議每項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應盡量提供3個及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且前4類成果證明材料*好要有1~2項。
以上就是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內容。感謝您的瀏覽,以上信息由聯貝小編為*提供,希望能給到您建議或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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