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公司是提供融資租賃、融資服務等金融租賃服務的公司。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有一定條件,業務范圍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是什么?以下是聯貝小編對讀者相關知識的回答。
金融租賃公司從事什么業務?
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者全部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吸收股東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四)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
(五)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外匯貸款;
(九)出售和處理租賃物品殘值;
融資租賃的方式。
1.直接融資和單一投資者租賃反映了融資租賃的基本特征,是融資租賃業務中*常用的形式。其他形式的融資是在此基礎上,結合某種信貸特征衍生出來的。
2.轉租憑證是指兩家租賃公司同時繼承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交易,即出租人A根據*終承租人(用戶)的要求,先將設備租賃給出租人B,然后將其轉租給用戶。
3.售后回租,又稱租賃,是指設備所有者將其原有財產出售給出租人,以獲得融資便利,然后以支付租金為代價,以租賃的方式從公司租回出售財產的租賃交易。對于租賃企業來說,當迫切需要現金周轉時,售后回租是改善企業財務狀況的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承租人還可以通過售后回租可以升值的設備獲得設備溢價的現金收入。對于非金融機構的出租人來說,售后回租是擴大業務類型的一種簡單方法。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金融租賃公司從事什么業務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相對較大,主要包括金融租賃、金融債券等。如果讀者需要幫助,歡迎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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