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公司的設立應符合一定的條件。大多數(shù)時候,公司都有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需要通過相關程序,這一點非常重要。設立分支機構時,需要驗證名稱。那么,總部設立分支機構的驗證名稱是什么呢?以下是聯(lián)貝小編為讀者提供的答案。
一、總部設立分公司如何核名。
1.查名
母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股東大會決議;
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工商登記。
(1)母公司需要提交稿件:
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報告,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股東大會的決議(即母公司決定設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書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⑵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復印件(1:1復印件,年檢合格,加蓋母公司公章);
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復印件(加蓋母公司公章);
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年檢合格,加蓋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工商局調出,加蓋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財務報表、資產(chǎn)負債表、損益表。
⑵提交工商登記表。
需要簽署的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均由分公司負責人簽字,母公司加蓋公章。
分公司負責人簡歷.身份證原件.5張照片。
3.稅務登記。領取發(fā)票。
賬戶應有3萬元以上的存款。
4.開立銀行基本賬戶。
開立銀行基本賬戶需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
二、法律規(guī)定。
《公司法》
*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依法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十三條除本法規(guī)定外,股東大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批準。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根據(jù)總部設立分公司的規(guī)定,需要經(jīng)過相關流程,需要準備相關文件和材料,因為需要經(jīng)過相關部門的核實,審核合格后才能辦理手續(xù)。如有任何問題,請咨詢聯(lián)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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