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理解,聘用殘障人的企業在稅收優惠的異議。 疑問1:我們僅指個體戶政治性,經營泡面餐飲服務,移往了殘疾人,脫口而出能否珍惜增值稅經濟特區? 同意: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國家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總共,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自行。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贖回的增值稅說明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總投資)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政府、行政區域、計劃單列市,下同)上海市人民政府準許的月*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疑問2:我公司迄今為止意味著安置了1名殘疾人,請問能否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復:不可以,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政策是有人數要求的。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中規定: (一)納稅人(除盲人健身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課程班中華全國總工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疑問3:我公司目前安置了一定數量的殘疾人,若是想享受增值稅優惠,這些殘疾技術人員的工資能否通過現金收取? 答復:不可以,必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中規定:(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疑問4:我公司既安置了殘疾人,也安置了隨軍撫恤金,能否同時享受兩個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復:不可以。如果既適用加強殘疾人低總收入增值稅優惠政策,又適用重點道德群體、退役士兵、隨軍家屬、軍轉共產黨員等支持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自行考慮適用的優惠政策,但不能累加任務。贖罪券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疑問5:我是一名殘疾人,全面提供服務是否有增值稅優惠? 答復: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上繳增值稅。 疑問6:殘疾人稅收優惠,這里的殘疾人具體包含哪些狀況? 答復:“殘疾人”是指:出售《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加注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動作殘疾、智力殘疾和人格殘疾的人員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疑問7:我公司安置了殘疾人,企業所得稅層面是否有優惠? 答復:有的。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上奏扣減的基礎上,可以在數值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疑問8:對于安置殘疾人的企業,其他稅種還有稅收優惠嗎? 答復:有的,如可減征或免征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及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主管政府部門確定。 疑問9:我們是一家批發家電的銷售公司,安置了部份殘疾人,請問能否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答復:不可以。財稅〔2016〕52號*條規定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生產銷售貨運,提供加工、保養修配勞務,以及提供營改增西方服務和生活服務稅目(包含文化體育服務和娛樂節目服務)范圍的服務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稅收入的比例降到50%的納稅人,但不適用于上述納稅人直接銷售自制劇貨物(包括消費者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聘請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政策依據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指示》(財稅〔2016〕52號): 一、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準的月*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 (一)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達成協議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三)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具體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保險公司保險和受孕保險等社會保險。 (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納稅人中納稅信用等級為稅務機關評定的級或級的,不得享受本通知*條、第三條規定的政策。 六、本通知*條規定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生產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提供營改增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稅目(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和娛樂服務)范圍的服務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稅收入的比例達到50%的納稅人,但不適用于上述納稅人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托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缺陷的通知》(財稅〔2009〕70號): 一、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三、企業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加計扣除應同時擁有如下條件: (一)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二)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三)大型活動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用地。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條(六)、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低于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于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減征或免征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及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主管部門確定。 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不能依照行政訴訟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超過或者持有*主要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任命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本文資料取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認清版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絡,以便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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