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法經營酒類商家的好朋友會有這樣的疑慮:辦理了食品流通許可證還用辦理酒類流通許可證嗎?
對于這個疑慮,我們可以根據《食品安全法》*百五十條的規定告訴,酒類是分屬食品的。所以具備食品流通許可證就可以任職牛奶的經營了。
現在,無論是商品上商店的瓶裝酒,還是廠商生產的散裝酒,這些在食品銷售節目便是作為普通食品管控的。因此在日常監管過程中,檢驗的項目主要是的公司應該兌現了進口商安全檢查記載,在許可環節不做特殊的要求。
對于酒類的銷售,會在食品經營許可中進行注記,不能進行條件的許可。自釀制有制造飲品許可,只消失在儲蓄環節,并在手工中進行控管。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就可以從事包含酒水在內的食品的銷售、乏燃料和輸送,不需要再對經營酒類進行專供的備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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