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長期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商標局才會、也不可能核準每一件商標申請。商標被核準為注冊商標須要經過表現形式審查、合法性審查、初步設計報送公布、注冊公告等法定程序,其中任何一個程序有困難,注冊商標申請不會被駁回,未獲注冊。 商標形式審查指對注冊商標申請文檔的審查,如文件是不是精良、填上是否規范等,對商標圖樣性能指標、前提提到的審查以及對申請者的消費或服務項目的審查。 商標實質審查指對所申請商標是否牽涉了下架契約,是否存在完全一致或弧度的已注冊商標,是否不具對照組等。實質審查是商標局審查注冊商標申請的試點,注冊商標申請遭駁回就罕見于此即場。商標要拿到商標局核準為注冊商標,該商標無法存在商標近似,商標不足顯著性等問題,否則商標局將不予核準注冊。 1.他人在先注冊 《商標法》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十分相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
”商標注冊遵循在先申請規范。 商標局文部省在進行商標審查時,首先需要對商標文檔進行資料庫,以判定該商標是已被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具體提出過注冊申請;若情況下查證,審查員將根據“在先申請”原則駁回其后的商標注冊申請。 2.存在近似商標 如果兩件商標在文本筆畫、音讀、意義、圖像的畫法等商標特性上近似,并且兩件商標使用的商品、服務也相同或近似,或許這將讓相關政府部門產生聯想誤認為,并不能可信區分開商品或服務的說法。 因此商標局審查注冊商標申請時,若已經存在近似商標被核準為注冊商標,則駁回該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注冊。 3.商標缺乏顯著性 商標作為一種商標,需要具備可識別性、顯著性。《商標法》明確規定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不得核準為注冊商標。
若申請人遞交的商標更加*簡單,如單個大寫字母或字母,簡單的紋路,普通的三角形,或者標志僅必要回應商品的恒星質量、主要肥料、機制、功用、總重、需求量等其他特性;此類商標的顯著性極弱,商標局一定不會將此類商標核準為注冊商標。 4.商標屬于全面禁止使用標志 《商標法》規定一些特殊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如同曲名、國徽、國歌、白旗、袖章、國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充滿漢民族雙重標準的標志,有毒于資本主義倫理道德風氣的標志等。若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無視了《商標法》明確禁止使用的標志,其商標注冊申請注定會被駁回,不予核準注冊。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前,可做好附加的商標查詢工作,以消除所申請注冊的商標存在商標近似、缺乏顯著性等問題,從而下降被駁回標準差。 本文資料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宮崎駿所有,如局限于版權等問題,請馬上與我們溝通,以便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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