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郵政局通知,我們公司收到的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是虛開的,我們指控虛受發票。但是,我們公司這筆業務是主觀發生的,我們不知道對方虛開啊。這種情況下這筆業務還能稅前繳交嗎?
不該慌!企業應全力搭配稅務檢查并提供相關材料,證明業務事實。
一、馬上補開、換開發票
企業獲取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結構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必要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后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具備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特別注意,如果發票相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無法結束,企業應當自被稅務政府機關告知之日起60日內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二、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補開、換開發票時,提供相關資料透露支出真實性。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消、依法被通緝營業許可、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所列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許可稅前扣除:
1. 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主要工商注銷、的機構撤銷、公布非正常經營戶、清盤告示等證明資料);
2. 相關業務社區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3. 改用非現金方法付清的付款憑證;
4. 貨柜運送的證明資料;
5. 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6. 企業會計核算歷史紀錄以及其他資料。
**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三、企業在規定的期限仍未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并且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具體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企業應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調增發生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并做企業所得稅糾正申報。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甜蜜查看:企業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后,應及時入境發票數據庫,確定銷售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銀行賬戶等有否與供應商的證件資料一致;商品名稱及數量、金額等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付款單、入庫單和發票信息是否一致等。企業應妥善保管合同或協議、付款憑證等融資相關資料,有利于保護自身允許權益。
四、注意!真實業務也可能會長期存在虛開?
近日,納稅人小方很內疚,因為他打來了來自稅務局查驗局的檢查通知,說他在去年摘下的五張發票有疑問!
小方想起了這筆業務,當初這筆業務他親自跟A企業談的,買的是煤炭。出于抵稅手段,小方要求對方提供發票,A企業提供了B企業的發票。小方查了下,發掘出是真發票就進行了認證抵扣。稅務稽查部門根據檢查取證結果對小方的企業采取補繳少繳稅額,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
哎。。我還是只能闡釋啊!你說說,我們也是真的有購買道理,為什么還要我補稅和罰款呢?那么,納稅人小方真的是否存在稅收違法道德上呢?小編查閱了相關副本,給您好好解釋下。
快往下書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上限、依次、欄目,全部聯次銀行卡原委開具,并外墻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34號)規定:在貨物交易中,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專用發票,或者從銷貨地以外的地區取得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或者申請出口退稅的,應當按偷稅、詐騙出口退稅處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收繳稅款,處以偷稅、騙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0〕182號 )中指明表示:有下列現象之一的,無論購貨方(受票方)與銷售方是否進行了實際的交易,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數量、金額與實際交易是否相符,購貨方向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款或者出口退稅的,對其均應按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處理: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注明的銷售方名稱、銘文與其進行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的,即134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的“購貨方從銷售方取得第三方開具的專用發票”的情況。
雖然小方真的有購買材料,但是小方取得的發票上注明的銷售方名稱與其進行實際交易的銷售方不符,發票開具方也已經聲稱與小方的公司從未發生業務往來于,所以應當按照偷稅處理。
原來是這樣,都怪自己沒有人注意確認。糟糕,我們之前公務來訪去的餐廳開的餐飲發票,跟他招牌不一樣呀,時期我闡述驚訝的時候對方解釋說招牌是他們注冊的商標,我也看過了他們的稅務登記證,確實跟發票上的一致,這種是不是也是有問題的呀?
小編覺得,只要確保了業務真實性,取得的發票上的銷售方與真實銷售方一致,那么就沒問題。
提醒廣大納稅人
在進行日常的業務交易的過程中,應當時刻謹記:先看執照與印章,確認賣主的個人身份;二看貨物名稱,需與實際相一致,再看金額與數量,生氣總沒錯。只要認真核實,保證業務真實,發票說法錯誤,就無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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