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路運送經營許可證,是企事業、民間組織、和個人有有權專注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確實,即從事零售和集裝箱運輸站場企業經營時才會拿下的前驅許可。
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有所不同視當地政策現象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無需有營業的鐵路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充份。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偏遠道路運輸管理局表彰的證明文件,須在為4年簽約需換證。
辦理流程:
1、申請 :持有人向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公路交通局顯示屏提議申請,審議申請條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并填報收據;
2、審理 :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寄送申請后,原則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停止,得到許可或者未有許可的拒絕。
做出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放運輸的車輛列裝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解釋理由。違法應當印發上級機關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 客運公司
1. 需有經營銷售業務兼顧并偵測資質的車輛
2. 要有具備條件規定的駕駛員醫護人員
3. 應有的監控生產管理體制
4. 法律條文規定的其他條件
5. 從事客運,需有指明的班次和換乘站方案
6. 重新考慮客運銷售的總需求情況下、便利上街的等狀況
二、 貨運
1. 需有經營業務相適應并檢測合格的車輛
2.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 如從事小心貨物運輸經營還需滿足表列出條件:
1.5輛以上檢測合格的危險品運輸車輛
2.車輛都需配有必要的無線電電子設備
3.其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以及看管人員都需在交通分管政府部門測驗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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