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司都有股東,而這些股東則享有不同比例的股權。當股東想把自己手中的股權轉讓給他人的時候,企業就涉及到股權變更,企業需要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那么具體該如何處理股權變更呢?
股權變更,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于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幾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司注冊的時候企業就要做好公司股權架構設計,明晰股權機構,對股變更做出規定,這對公司在申請股權變更的時候也有個指導的作用,以免產生股權比那更糾紛,給企業帶來影響。
公司股權的改變在公司的運營發展中是非常常見的,因此,企業在注冊公司時就要對其作出合理的規定,當企業需要變更股權的時候,能夠知道該怎么做,在不影響公司的情況先完成股權變更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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