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中的一種,因為不需要經過實質性審核,所以在需要的時間和成功率方面都優于發明專利,不過含金量卻不容發明專利,這就導致一部分人舉棋不定,不知道是否應該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實際上也有其獨特的優勢,很多人認為的發明專利權利穩定性更高的說法也不是絕對的,并不能一概而論,還要看具體情況。比較而言,實用新型專利未經過實質審查,因此在無效程序或者訴訟(專利權評價報告)中常涉及創造性的評判問題。在無效程序中,專利權人可以當庭向合議組闡釋自己方案的創造性,可能更為全面、深刻。一般來說,如果技術方案與證據存在區別技術特征,又能產生相應的技術效果,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創造性往往也能夠得到肯定,權利也可能被維持。
另外,實用新型專利審查時間短,獲得授權的時間快,技術轉化成果也能以更快的速度向公眾公開并市場化。這對于一些生命周期短、市場更新快的技術還是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因為說到底對于企業來說,時間就意味著一切,只有搶得先機,才能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
現在有一種新的保護專利權的方式,就是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為什么要這樣做的?其實這是一種更好的幫助企業專利權的方式,發明專利申請太難,先有個實用新型專利保底也會更好。
可能很多企業只是看到了發明專利的含金量而忽視了實用新型專利,但是,其實實用新型專利也是有諸多優點的,為了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企業也可以嘗試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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