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比發明專利要容易很多,因此,很多企業為了更好的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怕發明專利申請不成功,也會選擇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因此,可不能說實用新型專利就是沒有用處的專利權。
可能有些企業覺得實用新型專利并沒有什么作用,但其實實用新型專利也是保護企業專利權的一個方式,企業申請發明專利成功率低,很多企業為了保護好自身權益都會選擇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同時申請。
在實踐中,對于大多數的實體產品生產企業,底層技術創新相對較難,但往往會有大量應用層面的創新方案出現,這些創新方案申請發明專利可能達不到發明專利對于創造性的高度要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就再合適不過了。
另外,雖然目前實用新型的審查周期已經從之前的6個月左右,延長至7-14個月,但相對于發明專利的1年(走優先審查程序的案件)到3年左右的周期來說,還是要快很多。尤其是丟與一些技術更新迭代快的行業,申請人能否及早獲得專利權,以進行維權非常重要。
還有就是由于實用新型對于創造性高度的要求低于發明專利,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針對近期實用新型審查意見中常常出現的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三款關于公開充分的問題在申請文件撰寫階段有意識的進行克服的話,其授權相對于實用新型還是容易很多的。
企業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利于企業維護好自身專利權,有了實用新型專利后,企業的形象也會得到提高,更重要的是實用新型專利還能夠為企業申請發明專利保個底,發明專利申請即便不成功,還有實用新型專利可以保護企業的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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