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就是依舊以法人名義注冊的企業,并不具備獨一的法人,所以簡單來說就是母公司的分身,除了不在一個地方,任何情況需要母公司來決策,而且注冊分公司不管是盈利還是虧損對于企業來說都是有利的方面。如果盈利就是經濟效益的提升,如果虧損就會結合母公司的收入再扣除虧損的數目來做計算稅額的基數,可以為企業節省較大的稅收。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總公司調檔章程(需加蓋總公司公章);
3、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
5、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6、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證明(需加蓋總公司公章)。
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且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分公司沒有獨立性質,依舊是樹木的分支,所汲取的養料依舊是供給整體,而不能單獨的生長,同時因為一體的特點,這也可以讓企業發展的更壯大,而且分公司管理簡單,所消耗資源也較低,因此成本低是企業發展壯大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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