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就是說商標滿三年沒有使用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注銷企業的商標,但是現在也有一些人為了搶注別人的商標,隨意的提出撤三申請,那么被撤三的企業就需要積極應對了。
商標被撤三,有的企業說我明明都在使用,就不用管了,這樣做當然不行!企業要及時的拿出使用的證據,反駁回去,企業的商標才不會被撤銷,否則不聞不問只會更糟糕!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比較優良的證據形式是“展會的會刊”和參加展覽的合同、發票。
另外,注冊人在面對撤銷三年不使用時,有關證據材料*好安排為2套,以備可能發生的撤銷復審。*后,商標注冊人不要忘記,面對撤銷三年不使用時,還有與撤三申請人協商,這條解決道路。
企業只要拿出使用證據,商標被撤三的幾率就會非常小,但企業如果那不出證據證明商標被使用了,那么你的商標當然會被撤銷,這也是為了保障商標的流通性,因此,企業使用商標也要保留使用商標的證據。
使用上的證據有很多,企業只要保留好,等到商標被撤三的時候拿出這些證據,就可以更好的保護企業自身的權益,保護企業的商標權,別到時候因為忘記保留證據被撤銷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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