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完成,忘了按時繳納年費,專利就會提前進入公共區域,供他人免費使用,對于企業來說,這是非常糟糕的,就因為忘記繳納年費,企業的專利就白申請了,花了那么多錢,竟不是保護專利,而是把專利公開了!
不管公司的規模大或小,對于專利管理都不能沒有正確的認知。專利本身雖然無法直接產生價值,卻是鏈接“技術能力”與“市場獲利”之間的橋梁,就像巴拿馬運河一樣,本質上只是一條讓貨輪得以航行的水路,但因為它連接了大西洋與太平洋,全世界的貿易活動都少不了它。可想而知,要是巴拿馬運河突然發生意外,全球的生產、銷售基地之間的聯系勢必要花費更高額的運輸成本,國際經濟必受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發明專利申請的年費是要按時交納的。“專利因年費未交終止專利權的,6個月內可補交年費和滯納金。”6個月緩沖期過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下發終止專利權通知,專利權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個月內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恢復。超過該期限的,專利權人不能再申請,該專利將不再受專利法保護,專利產品將不能在標識專利權號,任何企業和個人均可以使用該技術。
專利是企業的知識產權,為了更好的保護才去申請專利權,發明專利申請往往都是非常麻煩的,需要漫長的等待,但如果因為申請完成后忘記繳納專利費用,導致企業的專利被公開,那么企業申請發明專利的意義就沒有了。
如果企業想要保護自身的專利權,專利年費就要按時繳納,發明專利的年費根據專利不同而不同,還是逐漸遞增的,忘記繳納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補交,但過了這一期限,企業的專利就會被公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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