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屬于企業的知識產權,是專利權中的一種,又稱為“小發明”,是企業*常申請的一種專利,申請的要求相對于發明專利較為寬松,時間也相對較短,企業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優勢也有很多。
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高,而實用性較強。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
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
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于發明
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圍小于發明
由于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
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于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
企業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由于未經過實質性審批,因此時間上較發明專利短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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