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就一勞永逸了嗎?其實并非如此,商標還需要定期續展,才可以延續商標的使用權限,商標使用越長久價值越高,對企業的發展也有好處,企業也有更大的可能成為老牌企業。
任何事物都會有一定的時效性,商標也不例外,在我國商標注冊成功后,它的有效時間一般是10年,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時若要繼續使用,需要在期滿之前十二個月內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商標續展的手續;若在這段期間沒有能辦理,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
續展申請與商標的初始注冊申請不同,是通過申請使已經取得的權利繼續有效,而不是為了使新注冊的商標獲得專用權。所以法律規定的續展申請程序簡單,注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準續展注冊。
企業需要注意的是,注冊商標期滿不再申請續展的,自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注冊商標期滿不再申請續展的,自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申請商標續展注冊的,每一個申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商標局寄送《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和商標圖樣。經商標局核準后,發給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局不予核準,予以駁回。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是需要續展的,企業一定不能忘記續展而失去商標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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