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定要重視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趕早不趕晚,很多企業可能都不太了解申請專利權需要注意的問題,小編今天就來說一說,希望能夠幫助到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必須要有哪些特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必須具備“三性”,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所謂新穎性,是指新的、前所未有的。己有的公開技術不能取得專利權。實踐中對創造性的界定較為困難。實用性是指能制造或使用,永動機等不科學的空想沒有實用性。實用性強調產生積極效果,如果效果不超過現有技術,就不能叫有實用性。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于,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
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另外,如果錯過了繳納年費的時間,可以在申請日起六個月內補交,但要繳納滯納金。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可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補交年費和恢復費。如果已經超過了上述時間,則專利權終止,無法恢復,申請人只能對其進行改進后重新申請。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讓企業的發展更好,難道不是企業需要重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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