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知識產權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知識產權的作用,更多的企業和個人紛紛搶注商標,申請專利和版權,合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過商標申請的數量突然增多那么通過率肯定會降低,而且近似商標的出現概率會更高。
商標近似,一直是困擾商標注冊人的難題。絞盡腦汁想了一個名字,腦補一百種美好含義,仍然架不住商標局、商評委及法院的近似駁回判定。
RIMOWA(中文名稱日默瓦)是里莫瓦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用于皮具箱包上。該公司因發現京東銷售RUMOWA(中文名汝默瓦)牌箱包,而把RUMOWA箱包的廠家汝默瓦公司和京東共同告上法庭。*終,法院判決RIMOWA、RUMOWA構成近似商標,汝默瓦公司需賠償里莫瓦公司20萬元,并責令關停RUMOWA的京東網店。
RIMOWA,RUMOWA,字形近似,發音不同;對應的中文,日默瓦、汝默瓦,要說公眾能分清,也說的過去;而且,這兩個商標都來自對應的廠家名稱,注冊商標理由也充分,怎么就近似了呢?
1、臆造詞匯,顯著性強
RIMOWA是臆造詞匯,作為商標天生具有更強的顯著性,對近似商標的排斥力更強。比如“金海爾”“銀海爾”,因為“海爾”是個臆造詞匯,沒有實際意義,所以判定彼此近似的可能性更高;而“金海”“銀海”,因為“海”有固定語義,公眾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區分,判定近似的可能性會低一些。
2、注冊在先,使用在先
RIMOWA國內商標注冊于1996年,2007年RIMOWA箱包投入中國市場。而RUMOWA箱包2013年才投入市場。因為我國商標遵循”注冊在先,兼顧使用“的原則,后注冊的商標如果沒有非常合理的理由,被判近似更容易。
3、相同商品,是近似判定要點
RIMOWA、RUMOWA均是使用在旅行箱上的商標。因為使用在同類商品上,商標因本身字形、讀音、字義等產生的區別會被忽略,被判定近似侵權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4、知名度越高越近似
RIMOWA箱包多次在《游艇業》、《商務旅行》、《moment》等雜志投放廣告;在《007》《變形金剛2》《諜中諜4》等電影中也屢有登場,亦有媒體報道“數不清的明星都在用它”;曾獲得《新旅行》雜志“2010*具影響力旅行箱品牌,《風尚志》雜志”2009風尚品牌大獎“等等獎項。
在這些RIMOWA知名度的證據面前,RUMOWA無論如何辯白,都難逃近似搭車的嫌疑。
5、瓜田李下,使用態度難端正
RIMOWA箱包在全國開了多家連鎖店,而在汝默瓦公司的注冊地廣州,早在2011年,RIMOWA廣州國金店已經開業。想以不知情開脫,既是同行又是同地,這樣的解釋太牽強。
而且RUMOWA在網店上大量使用”007標配“”德國工藝“等廣告語,這些極易導致消費者與源自德國的RIMOWA箱包產生聯系。
如此種種,*終法院判定RUMOWA近似侵權不足為奇。盡管汝默瓦公司庭審中辯稱RUMOWA源于俄羅斯各種”莫娃“名字的靈感,已經中英文同時使用用于區別RIMOWA,是正當企業名稱注冊商標的延伸,有價格上與RIMOWA奢侈品定位的區別等等,這些解釋法庭統統不接受。
近似不近似,容易引發爭議的字形、字義、字音等元素雖然有影響,但影響力有限。而商品品類、銷售渠道、使用范圍及宣傳推廣等方面,對法律判定近似商標影響力更強。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近似案件的相關內容, 如果您在商標注冊方面遇到了困難或者想要注冊商標都可以隨時來聯系我們,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