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獲得一個商標,又不想因為反復駁回而浪費時間,怎么辦?還有一種辦法,那就是對市面上滿三年沒有使用的注冊商標提出商標撤三申請,一年后企業再去申請撤銷的這個商標,從而獲得商標權。
1、申請人提交申請。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一份《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并書面說明一下這枚商標“不使用的情況”。
2、商標局受理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后,給注冊人下發《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注冊人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
3、注冊人按期提交其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商標局收到證據材料后,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一份“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反之,會下發“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
4、對于商標局做出的撤銷決定或者維持決定,注冊人以及撤銷申請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在這里,小編還要提醒企業,商標注冊越來越困難的現在,選擇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并在以前后注冊這一商標確實能夠為企業節省不少時間,至少因為相似被駁回的概率就降低了,但是,企業也得慎重選擇申請撤三的商標,要是企業對正在使用的商標提出撤三,無論流程是否正確,企業都不可能成功。
企業選好商標后,就可以根據上述的流程申請商標撤三了,如果成功了,一年之后,企業要抓緊注冊這個商標,以后也不要忘了使用它,否則滿三年沒有使用的話,也可能被他人提出撤三,企業還會失去這一商標。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