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身邊經常會有簽合同的事情發生,比如房屋租賃、簽訂轉讓協議、公司雙方交易簽訂合同等事項,那么如果合同中只有法人簽字卻沒有公章,這個合同是否有效呢?想必很多人對這個問題存在疑慮。今天為*詳解合同中的那些事。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公司法人在哪些情形下需要簽字,哪些情形下不需要簽字。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2、股東會決議法律只規定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字即可,并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因為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3、公司章程,需要由全體登記股東簽章(自然人股東簽字、單位股東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的,不需要簽字。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5、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6、開基本戶(不僅是基本戶,其他銀行賬戶)開戶時要法人親自辦理或簽授權書。1、勞動合同不是必須法人簽字,一般法人授權的責任人也是可以簽字生效的,但是需要法人授權的委托書。2、開支票不用,現在支票一般是個人名章,大多不是簽名。名章可以是法人的,也可以法人授權留其他人的,比如財務主管等。3、公司變更、注銷不需要法人簽字,只需要公司委托的人代理就可以了。看完法人簽字的情形,我們了解到法人簽字的效力是非常重要的,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該合同才會有效。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除此之外,《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在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知對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而仍與其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名而沒有蓋章的合同對該法人單位沒有約束力。是一家致力于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從創業到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務的互聯網科技服務公司。業務匯集內外資公司注冊、財稅服務、知識產權、社保代理、專項審批(百余項行業資質)、高新雙軟認證、企業貸款、政策申報、商務辦公(含工位出租)、創業孵化、法律服務、種子投資、融資服務、企業掛牌上市等六百多項企業級服務。采用全自營服務模式,擁有近千人專業服務團隊,已成功服務過美團網、電子、小黃車等10萬+企業,業務咨詢電話400-6060-999。的,應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以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提供該證券發行人近3年經審計財務會計報告、證券估值報告,并配合被收購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盡職調查工作。(四)收購價格:1、同一種類 本文資料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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