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餐飲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6號)規定:“一、餐飲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可以使用稅務機關監制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按照現行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在餐飲行業推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有關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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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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