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許可證,中國餐飲行業的經營許可證。根據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國6月1日起正式啟用餐飲服務許可證,取代已沿用了幾十年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餐飲服務許可證可以轉讓嗎?
法律分析:餐飲許可證不可以轉讓。餐飲服務提供者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臨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有效期不超過半年。同一餐飲服務經營者在兩個及以上地點或者場所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應當在不同地點或場所分別辦理許可證。
法律依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二十九條 《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臨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十條 同一餐飲服務提供者在不同地點或者場所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應當分別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餐飲服務經營地點或者場所改變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近日市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對轄區證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某商店(持有萊州市煙草專賣局核發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存在使用之前經營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經調查,店主承認,該商店及零售許可證均系原店主因經營不善以出賣方式轉讓給自己的。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任何企業或者個人不得涂改、偽造、變造煙草專賣許可證。不得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法律賦予了行政相對人合法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性和排他性。由于申請辦理新證的人在不斷增多,因此出現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私自買賣、出租、轉讓、出借等非法行為。這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更是對其他卷煙零售戶合法權益的踐踏。
以買賣形式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非法轉讓的行為,違反了《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煙草專賣主管部門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