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運營過程中,出于更好的進行管理,一些公司會選擇分立。分立后,公司需要依法進行一系列變更,以避免對外業務溝通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那么,公司分立一定要減資嗎?聯貝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分立是否需要減資?
公司分立不需要減資,但可以減資,減資過程中需要通知債權人。
《公司法》*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相應分割。
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公布。
《公司法》*百七十七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公布。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清償債務或,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法》*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企業增減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分立后如何承擔債務?
根據《公司法》,分立后的債務通常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百七十六條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只能分資產嗎?
公司分立只能分資產,分立時要制定分立方案。如果分立方案只規定出資產,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只能分立出資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相應分割。
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公布。
*百七十六條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分立的成功必然會導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公司主體的變化涉及公司的解散、變更和新設立。
以新的分立形式,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原公司以派生分立的形式存在,但主體因股東.注冊資本等發生變化而必須變更,新公司成立。
2.股東身份和持股金額的變化。
由于公司的一分為二或一分為多,股東的身份也可能發生變化,即從原公司的股東變成新公司的股東。就留在原公司的股東而言,雖然股東身份沒有變化,但原公司的股份可能會發生變化。由于公司分立一般會導致原公司規模的縮小,隨著股東和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剩余股東必然會增加公司的股份。
3.債權債務變更。
由于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擔的債權債務也會因分割而變為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的債權債務。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減資不是公司分立的必要階段,但法律上允許分立后的公司減資。在減資過程中,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您需要更多的幫助,請咨詢聯貝。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