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都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于著作權,有些人想轉讓,那么著作權可以轉讓嗎?著作權轉讓有期限嗎?相信*都想知道這個問題。以下就由聯貝小編為*解答相關內容。
著作權可以轉讓嗎?有期限嗎?
著作權可以轉讓,但著作權轉讓的期限取決于雙方的具體約定,但著作權,即著作權本身有保護期,保護期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作者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條自然人作品的發表權。本法第十條*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保護期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作品創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條*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保護期為50年,截止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予保護。
視聽作品的發表權保護期為50年,截至作品創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條*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保護期為50年,截至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予保護。
著作權的專有使用權是什么?
專有使用是指權利人只允許一個主體以某種方式使用權利人的作品,在合同期限內不能單獨授權,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
《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使用他人作品的,應當與著作權人簽訂許可合同,本法規定未經許可的除外。
許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許可使用的權利類型;
(2)許可權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3)允許使用的區域范圍。
(4)報酬標準和方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1.獨占許可。
是指著作權所有人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授予引進方使用著作權的專有權,著作權所有人不能在此范圍內使用著作權,更不能授予第三方使用著作權。
2.排他許可。
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引進方使用其著作權,但仍保留在同一范圍內繼續使用該著作權的權利,但不能授予第三方使用。
著作權人只轉讓著作權使用權是否繳納印花稅。
著作權人轉讓使用權的,簽訂轉讓合同后,應當繳納印花稅。納稅額由申請人自行計算,一次性購買并貼足印花稅票。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包、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合同性質證明;
(2)產權轉移文件;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務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自行計算,一次性購買并貼上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
為了簡化貼花手續,如果應納稅額較大或貼花頻繁,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用付款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總的方式。
因此,著作權可以轉讓,但著作權轉讓的期限取決于雙方的具體約定。但愿每個人都能理解著作權的一些知識,在面對這個問題時,不會顯得毫無頭緒。上述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如有疑問,可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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