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份公司時,在公司經營過程中,中間如果進行股份轉讓要備案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時,發起人必須按規定認購股份,那么股份公司轉讓股份時需要登記嗎?聯貝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有所幫助。
股份公司是否需要備案股權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股東轉讓所持股權的,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變更登記后完成股權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股權轉讓變更記錄】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股權轉讓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股東及其出資記錄。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再需要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書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按照前款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出資不足或抽逃資金的股東能否進行股權轉讓?
有缺陷的股東可以轉讓股權。
當公司成立時,股東出資不足,或者在公司經營過程中,股東抽逃出資,就會成為瑕疵股東。在法律上,缺陷股東的股東權利是有限的。比如《公司法》規定,股東按實繳出資比例分紅;股東大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雖然《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瑕疵股東是否可以轉讓股權,但《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權轉讓是股東的權利,出資沒有實際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資的股東也有股東資格。因此,有缺陷的股東有權轉讓股權。
但是,股東轉讓股權存在法律風險。一般而言,存在以下風險:
1.公司起訴有缺陷的股東,要求履行充實出資義務,補充出資。
當公司股東出現出資不足、抽逃出資、虛假出資等情況時,公司可以要求股東補足出資,履行充實出資的義務。需要注意的是,義務不會隨著股權轉讓而消除,只要沒有實際足額出資,缺陷股東就需要補足出資。
2.股權受讓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撤銷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缺陷股東隱瞞出資缺陷是欺詐行為,受讓方可以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求撤銷合同,賠償損失,可以選擇履行合同,補充出資后,要求缺陷股東賠償相應的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受讓方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有出資缺陷,不能要求法院撤銷合同。因此,在出售股權時,*好睜大眼睛,仔細選擇股權交易對象。
根據上述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轉讓其他公司的股份時,需要辦理股東管理登記。應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權轉讓在變更登記后完成。如需幫助,可到聯貝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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