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企業若想西移動蓬勃發展擴張,商標看作不可估量的關鍵作用。所以,適當結識商標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就很有合理。
1、企業剛創立時,規模小,很難即時意識到商標的普遍性,更有甚者指出企業名稱即企業產品,沒有必要進行商標注冊。隨著企業壯大,才醒來的企業名稱從未被其他人進行了商標注冊,企業不得已繼續注冊其他商標,甚至重新制作品牌。 2、企業為貿易性(或代理公司)公司,銷售其它廠商的產品,例如,*代理公司、品牌代理權等非生產性公司,常常感受沒有必要在打造自己品牌。但是當企業發展到連鎖店經營時,才挖掘出自己的企業名稱已經被別人注冊了商標,或者是企業用幾年的時間推動別人(被代理的市場)的產品,在暫停代理后,才發現在品牌軍事上為別人做了嫁衣,而忽略了本企業品牌的打造。
3、企業的產品為大眾性產品,與對手的產品在同一維度,認為注不注商標都一樣,企業只要貫徹服務就可以了。當企業搞好服務后,企業發展了,現在才發現自己賣的不僅是產品,還有服務,想把自己的服務產品品質與相互競爭對手差別開去,這才想將企業名稱注冊商標,終究已被別人注冊了。
4、企業逐步形成,并且已經提供注冊商標,甚至擁有數十個注冊商標,這時往往認為在商標注冊受保護上已經完成了,可以耐心了,然而在這個時候對企業來說往往是*脆弱的,因為隨著企業壯大(商標人氣不斷擴大),傍*成因開始發生了,一些小企業開始講述奪得成功企業的商標進行不正當競爭,他們也漸漸很久幾年的揭穿商標中走出來,開始在法律的襯衫下進行不正當競爭,主要稱贊在如下幾點:
a.火速注冊其它企業的銀號作為商標;
b.注冊與他人出名商標相近似商標;
c.注冊知名商標在其它相關分組的商品或服務上,或注冊知名商標在其它大類沒有注冊的商品或服務回去進行魚目混珠、使用戶混用商標,盡力獲得短期蓄意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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