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有很大幾率出現被駁回的情況,那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商標還可以繼續使用嗎?會不會照成什么不好的影響?下面聯貝小編帶來了相應的解答,感興趣的一起來了解吧!
根據在我國商標法的要求,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商標可以再次應用,但商標沒有注冊,不會受到國家法律的維護。要遵循商標法等的要求:
1.不可違背商標法禁止使用條文的要求。
2.不可假冒注冊商標。
3.不可侵害別的在先支配權。
商標被駁回時,除駁回復核,應采用下列對策:
1.組成商標(圖型+文本)若因內容或是圖型一部分與在先商標類似被駁回的,可除掉該類似一部分再行申請注冊商標。
2.若造成申請商標被駁回的引證商標存有間隔三年未應用的狀況,可向商標局明確提出該引證商標持續三年未應用的撤消申請,以排除注冊阻礙進而使申請商標*后獲得注冊。
3.若造成申請商標被駁回的引證商標存有惡意搶注的狀況,可對該引證商標提出訴訟申請或是異議申請,以排除注冊阻礙進而使申請商標*后獲得注冊。
4.若造成申請商標被駁回的引證商標存有出讓的很有可能,可與該引證商標買受人商談并申請辦理商標出讓,進而使引證商標支配權歸入申請商標買受人戶下人,清除商標矛盾。
5.若駁回復核取得成功概率顯著稍低的(如因商標同樣被駁回的),可考量再行申請注冊。
商標申請被駁回了商標還可以用嗎?通過本文相信*有所料及了,如果對此還有疑問或者需要商標注冊代辦歡迎咨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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