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自小規模納稅人的基本工資提升到年市場占有率500萬元,且有回到的信心,很多一般納稅人都直至惦記著什么時候能得以歸隊小規模納稅人的抱著。
相關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稿2018年第1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獨立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化等若干稅款疑慮的公告
2016銷售額從未降到500萬元,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2017年則缺乏50萬元,是不是轉回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如何轉小規模納人?稅總2018年18號公告有一致規定,聯貝小編用幾個問題來異議政策做必要性的理解。
問題一:什么樣的納稅人,可以體驗這次轉回的機會?
享受轉回機會的,首先明確不是營改增的納稅人,而是老的增值稅納稅人。并且只能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那些多達50萬、80萬舊上限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及*初就不達舊限額,因會計管理體制透明化,有權設為的一般納稅人;二是*近12個月或四個兩季銷售額即使如此不足500萬新限額。
問題二:如果企業創立不足12個月怎么判別年銷售額?
這個很簡單,可以用月銷售額推估年銷售額。
問題三:這個500萬標準是化學工業、商業和營改增經營范圍分別量度判斷,還是拆分計算?
合并計。當初是分別按照多種不同的業務分別計算判斷,如果銷售貨運70萬,提供服務450萬,由于分別不達80萬和500萬的標準,可以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現在是合并計算520萬元,就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標準了。
問題四:什么時候可以轉回?
從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在此在此期間,公民權決定。
問題五:稅務機構會通過功能資料判斷幫我轉回嗎?
這是納稅人的公民權利,不原因一刀切的,認同有不想轉回的納稅人。所以這個不想不能納稅人自己提交申請,只要納稅登記和申報數據庫是精確的,稅務機關倒地就可以辦理轉回。
問題六:我辦理轉登記當期就是小規模納稅人了嗎?
不是的,當期辦理,下期有效期。或許咱們去移動公司換個車費套餐也是下期生效的,如果來不及生效的話,會計核算就亂套了。轉登記當期,還是一般納稅人核算,下一期,按照小規模納稅人核算,配置征收。
問題七:我作為一般納稅人歷史課的留抵稅費和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怎么辦?
可以把它考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轉入*后,可以通過此賬戶對一直少繳或多繳增值稅進行調整。也許,稅務巡查來測試之前的增值稅,推測有少繳增值稅原因;再比如,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于了銷售撤到,折讓等,造成了應納增值稅發生變異,都用此賬戶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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