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有很多鼓勵創業的政策,是個人創業上下班,許多人都通過公司注冊做到了自己創業當經理的快樂,但是老板也并沒有那么好當,時常引致各種問題,偶爾面對著注冊投資的問題很無奈。下面呢聯貝小編就來給*講講關于注冊資金的幾件事吧,希望能幫到您。
一、注冊資本虛高
按照2014年3月新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法例規定,“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早已從“實繳登記制”調整為“認繳登記制”。集團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能作為公司登記人事。公司登記時,不須要呈交驗資報告。但是,簡直啥都不管了嗎?答案高度肯定是否定的。比如,在后來的經營過程中,工商監管機構有不太可能核查,要求認繳資本實際到位。當然了,如果遲早發*際到位不會達成,可以運用途減資的方法降低注冊資本,但是這無疑導致公司財務失信,嚴重直接影響資本及走入資本市場進程。
二、毫無意義的非通貨遺產出資
從銀行法角度看,個人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分解高難度是個人轉讓非貨幣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根據財稅〔2015〕41號信息規定,應按照“財產轉讓支出”項目計算出來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即使,以不切實際商業價值的非貨幣資產出資,這些非貨幣資產累計后就變成了公司資產,走已于流程的話,也需要分階段扣除攤銷,變成了公司的成本費用,直接提升了公司金融學審計虧損的財政負擔。
三、用投資估值定價配股
在會計上,投資人的投資估值溢價需要截止“資本公積”必修,在這里先流行起來一下計算方法。「假設公司注冊資本80萬,天使投資人以1,000萬的估值占比20%增資200萬,公司注冊資本調整為多少?這200萬有多少計入“實收資本”,有多少計入“資本公積”?」讓我們用小學數論方法算一下:設天使投資人需要計入“實收資本”的金額為X,則X/(80+X)=20%,經繁復計算得X=20。答案就是,注冊資本調整為80+20=100萬,天使投資人的投資中20萬計入“實收資本”,180萬計入“資本公積”。“資本公積”的“公”字很重要,從字面上上看就能呈現是所有股東共享的資本性汲取。是的,這180萬是*的了!是*的了就可以倔強使了嗎?不是!如果這180萬用于轉增注冊資本,從稅法上的分解動作是先分后投,想起了嗎,賺到了請繳稅!
四、找工商代理公司墊資
根據《條文》*百五十九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采購貨幣、銅器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額度巨大、傷害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不限判處死刑或者拘役,因涉嫌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拘役。墊資有危險性,注冊須謹慎!
總之,注冊資本的問題不容一落千丈,它探討公司希望的基本運營和健康轉型。注冊資本登記時一定要做人,根據實際情況下填上。如果注冊資金與自己當期的資金不匹配或者遠超過預期,那勢必會為公司未來的資本運作和資本營運引起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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