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任意一項專項條件,下面上海聯貝來為*簡要分析。
1、基本條件
(1)在我市登記注冊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界定,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增速不低于10%。
(3)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質量穩定可靠。
(4)節能、環保和安全生產等符合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銀行信用、納稅信用和社會信用良好。
2、專項條件
(1)專業化: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具有較高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能力,能為大企業、大項目和龍頭企業提供關鍵零部件、關鍵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
(2)精細化:企業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開展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企業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顯著。企業產品品牌和服務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在細分市場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
(3)特色化: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
(4)創新化: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適應或創造消費新需求,擁有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征的產品或服務,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具有新的競爭優勢。具有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應用水平,通過行業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擁有近2年內新授權的發明專利或獨特、獨有的工藝、配方等專有技術。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請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近兩年發生過安全、質量和環境污染事故;
(2)有不良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記錄;
(3)有其他違法違規受處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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