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 稅務總局
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8〕11號
各省、自治州、縣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推銷部長各旗處: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多證無我”新政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要求,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進一步倡導改革深入基本積極開展,推進企業簡易注銷,建模服務環境污染,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擴大登記信息采集范圍
工商總局將增補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在企業注冊登記環節縮減“核算方式”“從業傷亡人數”兩項采集內容。各地工商部門要按工商總局的要求,在線上、線下企業登記管理系統中增加相應信息采集功能,開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時更新線上、線下提供的紙質及電子版辦事表格。工商總局將加快新建全國統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統,各地工商部門要做好銜接。
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提供工商登記信息,不能重復采集。企業登記信息遭遇變化的,對于工商變更登記依法,稅務部門告知企業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對于稅務變更登記事項,稅務部門要回傳給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要及時轉送,并主要用途事中*時間監管 。
二、協同做好涉稅事項辦理提醒服務
工商部門在企業注冊登記時向企業發放涉稅事項告知書(附件1,以下稱告知書),提醒企業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派員。對到工商辦事大廳注冊登記的企業,工商部門實際將告知書發放給企業;對通過全程電子化方式登記的企業,工商部門將告知書內容加載在相關登記界面,供企業閱覽和下載。
工商部門在企業信息中考界面設置簡易注銷承諾書(附件2)的下載模塊,并在企業簡易注銷公告前,設置企業清稅的提示(附件3)。
三、協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
工商部門在企業發布簡易注銷公告起1個工作日內,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通過省級統一的信譽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國政信息平臺、部門間的數據接口(僅指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來稅務部門(具體模式可由各省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根據本地實際協商確定)。企業可在公告期屆滿次日起30日內向工商部門提出簡易注銷申請,或者裁撤簡易注銷公告。對企業提出的簡易注銷申請,工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簡易注銷的決定。對于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工商部門在企業遺著后未獲受理其簡易注銷申請。自公告期屆滿次日起,至工商部門作出是否準予簡易注銷決定之日或者企業獨立自主撤銷簡易注銷公告之日止,除應盡未盡的義務外,企業不得持營業執照辦理發票領用及其他相關涉稅事宜。工商部門應當及時將企業簡易注銷結果推送給稅務部門。
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工商部門推送的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后,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稅務信息系統核實企業的相關涉稅情況,對于經查詢系統檢測為以下可能的納稅人,稅務部門不提出抗議:一是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二是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沒領過發票、從未欠稅和沒有其他未辦結事項的納稅人,三是在公告期屆滿之日前已辦結繳銷發票、結清應納稅款等清稅手續的納稅人。對于仍有未辦結涉稅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在公告期屆滿次日向工商部門提出異議。
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照簡易注銷技術方案(附件4)制定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相關工作,做好系統開發追加完善。
四、建立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
各地稅務、工商部門要深厚配合,建立健全增值稅發票申領等協同監管機制。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工商共享信息進行稅收風險分析和應對,并將納稅人的稅收違法“黑名單”等信息共享給工商部門,由稅務、工商部門施行聯合監管。
各地工商、稅務部門要積極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對賬機制,加大對共享信息的核實程度,定期進行數據精確度鑒定分析,及時徹底解決信息共享不全、不準、不及時的問題。對于信息共享過程中出現的數據問題要及時通報并協調解決。各地工商、稅務部門不能通過部門間的數據接口直連共享登記信息的,也應當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按照工商總局、稅務總局的要求,保證登記信息傳輸質量和工作效率。
五、好好抓好各項工作組織落實
1、降低思想認識,爭取各方支持
各級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部門信息共享和管理協同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性,密切協同,盡快作為,共同做好相關工作。要聯合向當地黨委政府通報,積極爭取發改、支出等部門支持,在工作人員、技術、經費等重視做好義務工作,為開展相關工作創造極好條件和基礎。
2、周密防御安排,主管組織實施
省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要成立由兩部門負責毛主席任組長的工作小組,共同制發本地區信息共享與管理協同的指導郵件,明確信息共享層級和工作要求,統籌推進工作落實,及時協調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分屬全國各個方面的問題,及時向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和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報告。
3、加強技術保障,做好系統銜接
各級工商部門要嚴格按照簡易注銷技術方案(附件4)以及增加登記信息校驗、對賬等技術方案(另行報送)的要求,做好線上、線下企業登記系統,以及相關信息共享系統的優化升級改裝及部署,確保采集到的數據靈巧可靠,傳輸的數據及時、完整;各級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技術方案的要求,升級改造業務系統和相關信息共享系統,做好數據的引進、整理、轉化和反饋,確保工商、稅務系統之間的有序銜接。
4、加大宣傳輔導,推動工作開展
各級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臺、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各種載體,做好宣傳解讀,提高政策了解度和社會參與度,引導社會大眾全面了解其賦予的公民權和互換的義務,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努力打造全社會解釋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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