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匯算清繳?所謂匯算清繳是針對企業所得稅說的。所得稅是依照每三個月核算預繳,平常不進行納稅調整,到年底一致調整當年的利潤進行納稅,也便是年終匯算清繳。根據匯算清繳結果,對所得稅進行多退少補。關于當年沒有發生經營事務的企業也是需求做匯算清繳的,需要做零申報。每年匯算清繳的申報時間為第二年的5月31日之前。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辦理:
并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清繳,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具體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2020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后稅收優惠政策不一致。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2020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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