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些企業會陷入這樣的誤區,就是覺得專利權中只有發明專利*好,但是,雖然發明專利含金量*高,但也并不是就說明其他的兩種專利權都沒有作用了,實用新型專利就有很多用處。
表面上上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或許很像,實用新型專利甚至被稱之為“小發明”,而實用新型專利的含金量沒有發明專利高,收銀處,企業會覺得它沒有什么用,殊不知它也是保護企業專利權的很好方式。
1、實用新型相對來說流程更簡單,更容易獲得授權;實用新型專利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因此相對來說更容易獲得授權。
2、實用新型專利權更穩定、不易被宣告無效;如果某一項目確實有其創新之處,則實用新型反而會更為穩定。相同項目同時申請發明及實用新型時,其中的發明申請可能被引用三、四篇對比文件而駁回;針對已授權的實用新型,由于通常不能引用三、四篇對比文件,所以不能將其宣告無效。這里也體現出了實用新型更穩定的特征。
3、實用新型專利審查過程更保密;比如發明專利由于有初審公告程序,在授權之前就可被普通公眾檢索查看到;而實用新型的審查過程是保密的,公眾無法檢索查看,只有在授權公告之后才可被查看。因此實用新型相對來說更保密!
企業的專利權如果無法申請發明專利,或者是覺得發明專利申請成功率低,完全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來保護企業的專利權,因為它不需要經過實質性審核,成功率更高,需要的時間也短了很多,這些都是實用新型專利的優勢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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