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商標駁回復審前企業應當詳細分析駁回原因,只要搞明白了駁回的前因后果就能對癥下藥的處理失誤的方面,這樣二次申請就可以大大的提高成功率,如果不懂得如何通過分析來規避影響商標注冊的細節可以咨詢代理機構。
1.商標資源越來越少
由于近似商標的問題,含義或排列組合相近的文字商標要被排除,即便加上圖形、數字或字母,能用的資源也很有限。
2.違反強制規定
申請注冊商標駁回的原因*基本的就是違反了商標法的禁注和禁用條款。
3.盲查期導致的近似商標被駁回
由于商標局不可能將當天所有的申請注冊商標錄入系統,能查到的數據一般都是3個月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種情況下,后申請的商標會被駁回。
4.商標查詢不利導致近似商標被駁回
由于商標申請人沒有辦法詳盡查詢近似商標的所有內容,不免有遺漏的現象發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標在申請時會被商標局駁回。
1、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2、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3、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4、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信封復印件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評審委托書、主體資格證書等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
關于商標被駁回,企業可以提出商標駁回復審來再次進行商標注冊,不過注意是要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三十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商標駁回復審的申請,一旦逾期就會視為放棄,注冊商標就會以失敗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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