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今年出口退稅截止日期的倒數第二天,各位老板一定要抓緊時間啦;就是因為截止日期將近,*近聯貝財務接到很多咨詢電話,大部分企業表達了“去年的出口貨物至今仍未完整收匯,不知需不需要做備案,能不能辦退稅”的困惑,下邊小編來帶*了解一下。
4月18日又是一年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截止期,根據《關于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30號)*條,“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須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并按本公告的規定提供收匯資料;未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出口貨物,除本公告第五條所列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出口貨物外,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例子一:
小王:小夏你好,我司去年出口了一批服裝,因為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客商扣款,*后無法全額收匯。這樣的話,這筆貨物還能申報出口退稅嗎?
小夏:根據公告第五條,出口貨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應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對應的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視同收匯處理。
您說的這個情況屬于附件3所列原因02,“因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于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明的,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提供上述材料,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視同收匯,正常申報出口退稅即可。
例子二:
小陳:你好,我司2017年出口的一筆貨物現在還沒收匯,因為合同約定的*終付款時間是2018年12月31日,這要怎么辦?
小夏:根據公告附件3,“因出口合同約定全部收匯*終日期在申報退(免)稅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您需要在4月18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和出口合同等相關材料進行出口不能收匯備案。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根據公告第六條,因為“合同約定全部收匯的*終日期在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后”這一原因備案的出口企業,“在合同約定*終收匯日期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收匯憑證,不能提供的,對應的出口貨物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政策補充
附件3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的原因及證明材料
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因下列原因導致不能收匯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報主管稅務機關。
(一)因國外商品市場行情變動的,提供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二)因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于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明的,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
(三)因動物及鮮活產品變質、腐爛、非正常死亡或損耗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于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提供商檢證明的,提供進口商有關函件、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中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五)因進口商破產、關閉、解散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中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六)因進口國貨幣匯率變動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刊登或外匯局公布的匯率資料。
(七)因溢短裝的,提供提單或其他正式貨運單證等商業單證。
(八)因出口合同約定全部收匯*終日期在申報退(免)稅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
(九)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有效憑證。
以上就是出口退稅的相關內容,如果您的企業需要辦理出口退稅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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