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規(guī)定,總公司是能設立子公司的,公司設立子公司,不影響公司股權轉讓,公司股權轉讓,簽訂轉讓合同,辦理轉讓登記。關于子公司成立后的股權轉讓問題,以下由聯(lián)貝為您詳細回答。
一、子公司成立后能否轉讓股權。
1.公司依法設立子公司的,不影響股權轉讓。
2.公司轉讓股權,簽訂轉讓合同,辦理轉讓登記。
3.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分支機構和子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jīng)其他股東一半以上同意。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轉讓股權。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一半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名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應當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股權轉讓的,從其規(guī)定。
二、如何處理股權轉讓糾紛。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將受讓人和轉讓價格條件告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轉讓的意見。公司及其他股東應當于30日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及其他股東再次起訴撤銷轉讓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全額出資轉讓股權,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要求轉讓人補充出資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并可以增加受讓人為第三人參與訴訟。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全額出資轉讓股權的,受讓人以轉讓標的有缺陷或者欺詐為由要求撤銷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義股東未經(jīng)實際投資者同意轉讓股權的,實際投資者要求名義股東賠償股權轉讓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在上述訴訟中,實際投資者以轉讓行為為實際權利人為由無效。如果受讓人知道轉讓人是名義股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過以上分析,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立子公司,不影響公司股權轉讓,公司股權轉讓,簽訂轉讓合同,辦理轉讓登記。如果需要幫助,讀者可以咨詢聯(lián)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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