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問聯貝小編,臨港新區商標轉讓的法律知識有哪些?時間的長短?下面就讓小編為*回答關于臨港新區商標轉讓的問題吧。
一、臨港新區商標轉讓的法律知識有哪些?
1.商標轉讓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即擬受讓的商標雖然已經被許可給第三人使用,但未在商標局辦理使用許可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的受讓人,即受讓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不受在先的商標許可合同的約束。
2.商標轉讓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3.商標轉讓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這是毫無疑問的,否則,就會出現兩個主體甚至多個主體同時擁有一個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情況,當然,商標局如發現這種情況的存在,也會要求轉讓人補正,將其他商標一并轉讓。??
二、商標轉讓時間的長短?
商標轉讓需要的時間在六個月左右。??????
以上就是聯貝小編對商標轉讓的法律知識和時間的長短的解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關于商標轉讓的知識,每天記得關注本站,小編會經常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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