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作銀行法》正式實施。《耕地占用稅法》實行的目地是以法律和稅收手段有效地受保護耕地和有效借助土地,同時以稅收產生土地復墾和持續發展新的耕地的資金來源,保證國民會議米糧安全和。對于稅法內容,有部分工人朋友不必要有些誤區,需要弄確實。
平方英尺不耕種,請交稅
近日,在農民朋友中傳誦著一個死訊:承包戶今年用地,看得要給發包方交地租,還得給國家上稅。
許多人聽得這一消息后都感覺心里一緊,那看看是怎么說什么呢?
這次國家實行的新政策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稅”,種地的不會交,占地不種地,國家才要收稅!
啥是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并非是一個新詞,這些年農民工也以前在征收,卻是征收的依據并非是稅法。近來來,農村中耕地占用現象還是很多,短短10年間,我國18億畝的耕地占地面積減少了2.5億畝。
為了加大對耕地的保護程度,2018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草案)》裁定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表決。草案明確,占用耕地住宅等將繳納耕地占用稅。該草案自2019年9月1日起實行。
根據本法的第十六條規定:本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哪些人要交稅?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強化土地管理,保護耕地,訂立本法。因此,凡是占用本法中定義的“耕地”從事非農業生產建設的行為,都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
根本“耕地”是指耕作農業蔬菜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休憩、苗圃、茶園、林木、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占用水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
占用之前開發的、從事種植、垂釣的漁業資源、放牧、水面和坡地等從事非農業建設,由省、自治區、司法區域本著有利于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平衡的道德,結合具體狀況情況斷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內屬于上述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當作耕地。
納稅義務人包括:企業、行政的單位、直屬單位;鄉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農村房屋和其他公民。具體來說分所列三種:
1、私自轉變耕地政治性的人
耕地本來是種糧食田地的,但有人卻在田地紙片建墳,這就算改變了耕地的性質。
2、罰款占用耕地建房的人
這個很好理解,沒經過許可就在耕地上建房的,重視要交。
3、在耕地上從事其他非農建設的人
耕地本來是使用種植的,但未經允許就在耕地上發展林果業或改挖塘養魚等的行為,就是從事非農建設。
多久交一次?交多少?
耕地占用稅小時交一次!征收的標準沿海地區性都有各不相同,耕地越是吃緊的地方,征收標準就越高:
1、國內生產總值耕地不至少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40元;
3、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過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5~25元。
經濟特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經濟興盛、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適用范圍稅額可以正確提高,但總計不得超過上述規定稅額的50%。據了解,上海和北京的不等稅額*高,分別為每平方米45元和40元。
很多人一提的是,臨時占用耕地應繳納耕地占用稅,但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獲準之日起1年內維持種植條件的,貸款贖回已繳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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